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文化艺术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艺术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21年第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艺术村建设实施方案

鄠邑区地处西安十三王朝的京畿之地,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是全国著名的“农民画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全国楹联文化先进县”“中国鼓舞之乡”和“中国围棋之乡”。

为充分发挥鄠邑区历史传统文化优势,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擦亮乡村文化品牌,结合鄠邑区文化旅游资源实际状况和乡村振兴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软实力”为总体思路,以乡村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深化文旅融合为抓手,以塑造乡村文化品牌为目标,按照“一村一主题,一村一品牌”的发展路径,连点成片,进一步整合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用人文环境塑造乡村,用文化点亮乡村,推出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进一步做亮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总体目标

按照文化艺术村建设指导思想和目前我区文化艺术村落现状,2021年底前要率先建成“4十N”文化艺术村(其中“4”个为石井街道蔡家坡、栗园坡、下庄、栗峪口村,文化艺术村主任面向全国招聘;“N”目前确定为涝店街道龙窝村、皇甫村,其余在各街办推荐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增加一个),形成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旅游品牌,实现全面推动乡村经济文化振兴的目标。

三、基本思路

深化文旅融合,深挖乡村文化根脉,还原乡村文化原生态环境,让文化“动起来、活起来”,以特色人文环境吸引人,用品牌文化留住人,增强体验性、参与性和互动性,助力乡村文化旅游资源转变为文化产业经营资本,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文化艺术村建设,带动乡村文化、民俗、餐饮等产业全面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鄠邑区文化艺术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为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相关街道主要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文化艺术村建设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成立专家指导组,指导组成员由文化旅游、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各文化艺术村建设技术指导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街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统筹协调、规划建设、指导检查、评估验收、资金保障等工作。

五、创建标准

(一)申报条件

1.行政村文化艺术资源个性特色鲜明,在鼓舞、社火、民俗、诗词、书画、音乐、戏曲、舞蹈、足球、篮球、围棋、旅游等方面传统基础雄厚,群众参与广泛,在区内外有一定文化艺术影响力。

2.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人文环境达到美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标准要求。

3.村图书室、文化礼堂、健身广场及其他文化基础设施齐全,已形成了群众参与性强、艺术品位高,且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品牌。

4.村文化艺术活动管理规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活动宣传推广成绩突出,且具备一定数量的文化艺术工作队伍。

5.村周边有文化旅游文物景点,有民宿或农家乐餐饮等服务设施。

6.村两委会班子团结,工作能力强,街道党工委认可。

(二)建设标准

1.设计特色化。村容村貌建设、文化氛围营造及整体形象塑造上突出“文化艺术村”的品牌独特性特点,文化元素标识、标牌、文化景观特色鲜明,独树一帜,能完整反映文化艺术村整体形象风貌。

2.阵地多样化。村文化艺术体育阵地完善,硬件设施齐全,且依托现有文化礼堂、健身广场,整合村闲置办公场所,开设有村史、民俗、书画、鼓舞、音乐等文化艺术展示展览场馆。

3.队伍稳定化。村内有稳定的活动队伍,成立文化艺术体育协会组织,如诗歌社、书画社、民乐社、乡村文化学堂、农民文化艺术夜校、体育协会等。群众参与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积极性高,群众参与率达到60%以上,且村内有5户以上特色“文化艺术体育之家”。每年培养特色文化传承人不少于10人。

4.活动常态化。制定有文化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有文化品牌培育活动计划,每月定期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有规模的文化品牌展示展演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市级文化艺术交流展示展演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省级以上文化艺术交流展示展演活动。通过特色文化艺术活动,不断提升该村文化建设在省市的影响力。

5.创作精品化。组织邀请文化艺术行业专家,每年必须创作编排2个以上的精品节目,参加市级以上的文化艺术交流展演活动,且在市级以上的比赛中获奖。

6.管理专业化。通过与国家、省级、市级、区级各文化艺术体育行业协会“结对子”,邀请文化艺术协会专家担任村文化艺术村主任,为协会提供办公活动场所,共建共享,达到专业化管理效果。

六、建设责任

(一)文化艺术村建设工作由所在街道、行政村按照文化艺术村建设标准,负责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设计方案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技术审核。技术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相关程序进行施工建设。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文化艺术村建设过程的指导、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

七、时间安排

(一)2021年3月上旬前,通过各街办推荐,建立“文化艺术村”项目库。由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文化艺术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筛选,确定“4+N”文化艺术村作为2021年建设项目,并将拟聘文化艺术村主任人选报区政府审定。

(二)3月中旬,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压实各方责任,推进文化艺术村建设工作。

(三)4月—10月,各相关街道、行政村要抓紧建设,全力推进,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文化艺术专家下沉建设街道、村组,强化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建设质量。

(四)11月—12月组织评估验收。由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进行统一验收。按验收结果,分不同等次,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资金补助。

八、奖补资金

根据建设标准、验收结果等次,原则上每个建成文化艺术村补助资金20—30万元,奖补资金通过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区财政专项补助等资金统筹解决。

政策解读:关于《西安市鄠邑区文化艺术村建设实施方案》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