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8名小学生同日溺亡。 7月7日,西安市高陵区3名小学生不幸溺亡,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教训惨痛。为避免惨痛事件再次发生,请各镇街、各有关部门遵循“属地管理、积极预防、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认真落实《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预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鄠政办函〔2020〕26号)精神。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教科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气象局、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要按照文件精神,加大预防宣传,落实预防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溺水事件发生。
区水务局要继续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全面对区域内的水库、河流、湖泊、坑塘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明确人员、夯实责任、强化整改,在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督促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坚决杜绝巡河巡库“走形式”现象。
区住建局要继续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督促指导在建工地在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区教科局要在暑期继续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相关告知书,明确假期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假期期间对子女的法定监护责任,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
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要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的作用,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重点排查村(居)周边池塘、水库、河流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要按照“属地管理、积极预防”的原则,组织人员通过村(社区)委会广播进行每周一次的防溺水广播宣传,要在村(社区)委会公告栏或显著位置张贴防溺水的温馨提示,确保防溺水广播宣传和防溺水温馨提示覆盖到每一个村(社区),确保全区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防溺水广播宣传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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