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2020年4月21日第15次(总第130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西安市鄠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号)要求,在全区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开展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要求,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态空间、 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注重历史文脉和人居环境改善,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鄠邑、美丽鄠邑建设,保障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面向未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以及中、省、市关于区域发展和主体功能定位的相关要求,增强国家中心城市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作用,系统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突出绿色高质量发展。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底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高宜居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鄠邑的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弥补历史欠账和发展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注重规划时效,强化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分解、传导和考核,使规划能用、好用、管用。
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整合全区现有各类空间性规划,利用好已有规划基础和成果,编制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突出治理导向,制定规划实施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全域全类型清单管理、强度管控、农转用审批相结合的用途管制制度。
三、主要任务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本次规划总体规划期限至2035年,近期目标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一)全面推进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全区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全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和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重点落实和细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发展规模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落实市级专项规划对空间的需求,完善各类要素管控与各类设施配置;准确落位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林地、湿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要素;对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商业、商务、娱乐等服务设施,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市政和交通等设施布局位置和服务等级予以明确。
(二)因地制宜推进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重点落实空间控制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重要廊道,提出村庄布局方案,依据上位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提出对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引,可单独编制或几个镇(街道)联合编制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
结合我区实际,将区域相邻、产业相近、发展方向类同的镇(街)进行合并编制:①大王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由西咸新区编制;②草堂街道、庞光街道、秦渡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由西高新编制,编制完成后与我区级国土空间规划衔接;③甘亭街道、五竹街道、余下街道合并编制中心城区规划;④甘河镇、涝店镇合并编制北部单元规划;⑤祖庵镇、蒋村镇合并编制西部单元规划;⑥石井镇及南部山区(除西高新托管)合并编制南部单元规划;⑦玉蝉街道单独编制玉蝉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其中渼陂湖规划区内由曲江管委会负责编制并承担费用);⑧渭丰镇单独编制渭丰镇国土空间规划。
(三)优先推进相关专项规划编制
相关专项规划是指针对特定区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相关专项规划要相互协调,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相关专项规划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编制和监督实施。
根据空间规划编制要求,拟定了《鄠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联动编制专项规划名录》,涉及部门要按照专项规划编制指引要求,认真组织、有序推进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并同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内容衔接工作,详见(附件)。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年6月,完成区、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并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意见,形成上报文件,逐级报批。
(二)相关专项规划
2020年4月,汇交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成果。
五、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规划编制基础工作
本次规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的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全区各规划编制主体在全市统一的规划底图上开展工作。
(二)做好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结合我区开发保护现状开展评估工作,重点是确定指标体系,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安全六个维度,研究国土空间在生态保护、资源利用、人居环境、空间安全等方面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
(三)科学评估三条控制线
科学评估既有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划定情况,进行必要调整完善,并将其纳入规划成果。
(四)加强规划编制研究的衔接协调
要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衔接,为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五)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 38号)要求,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监督预警“一张图”系统。各区(县)、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将辖区范围内的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接入市级平台,逐级向国家级平台汇交。
(六)做好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
依法做好过渡期内“两规”衔接工作,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要结合西安市“两规”建设用地精准衔接工作成果,按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要求,作一致性处理,并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一致性处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相冲突。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发改、财政、资源规划、住建、农业农村、水务、生态环境、教科、医疗、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技术团队,形成合力,编好本次规划。同时,各园区管委会和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做好协调配合、压茬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区级、镇(街道)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牵头负责组织编制;
详细规划:由区资源规划分局组织编制;
专项规划: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
(三)创新编制方法
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规划理念,坚持开门编规划,做好规划编制各阶段的公众参与工作。要加强宣传,利用新媒体,结合线上线下交流特点,建立差异化沟通交流平台,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开言路,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
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在各方面专家不同意见的共同指导和相互融合中,实现空间规划布局结构最优和最科学。
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新型数据源,深入认识城市发展规律,提高城市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四)落实工作经费
区财政部门要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经费保障。要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勤俭务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提高站位,勤俭节约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严格程序,规范规划编制任务招投标;立足实际,避免工作重复浪费。
附件:鄠邑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
附件
鄠邑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中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市鄠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的编制工作,现将联动编制的我区专项规划目录附后。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序推进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做好同区级国土空间规划阶段内容的有效衔接,按时间安排向区资源规划分局汇交相关技术成果,保障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推进。
专项规划目录
序号 | 专项规划名称 | 组织编制单位 |
1 | “十四五”发展规划 | 区发改委 |
2 | 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区教科局 |
3 | 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 区民政局 |
4 | 区排水专项建设规划 | 区住建局 |
5 | 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 区住建局 |
6 | 区燃气工程专项规划 | 区住建局 |
7 | 区供热工程专项规划 | 区住建局 |
8 | 区环卫工程专项规划 | 区城管局 |
9 | 区“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 | 区交通局 |
10 | 区县乡道及农村公路专项规划 | 区交通局 |
11 | 区给水专项规划 | 区水务局 |
12 | 区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 | 区水务局 |
13 | 区水资源综合规划 | 区水务局 |
14 | 区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规划 | 区农业局 |
15 | 区文化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 区文化旅游局 |
16 | 区全域旅游专项规划 | 区文化旅游局 |
17 | 区文物保护管理专项规划 | 区文化旅游局 |
18 | 区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 | 区卫生健康局 |
19 | 区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 区应急管理局 |
20 | 区体育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 | 区文化旅游局 |
21 | 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 | 区秦岭保护局 |
22 | 区消防专项规划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23 | 区电力工程专项规划 | 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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