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8月24日,渭丰镇陕西卓翼实业公司泡沫板生产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对当地群众的财产造成了一定损失。为汲取火灾教训,举一反三,查改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生产、销售及使用情况排查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不断强化法制观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引进、谁负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决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及使用低规格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的行为,切实提升全区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西安市鄠邑区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成群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  刘文平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耿  涛  区住建局局长

赵栓虎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炜  区投资工信局局长

仝  鑫  区交通局局长

赵满群  区城管局局长       

靳林林  区教科局局长

马彦平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鹏彬  沣京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姬振锋  西户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宏毅  涝渼管委会主任

郭军良  渭河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李亚林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景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平同志兼任。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11月15日-20日)。各相关单位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本次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措施有力、安排部署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组织精干力量,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即查即整即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1日-30日)。各单位要全面认真总结本次排查整改工作经验,并于12月28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全区泡沫板、泡沫夹芯板生产场所。

(二)全区泡沫板、泡沫夹芯板销售场所。

(三)全区使用泡沫板、泡沫夹芯板的重点区域及人员密集场所。

五、责任分工

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及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景区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公安部与住建部2009年9月25日联合印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对全区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生产、销售、使用情况逐一进行排查整治。

(一)生产场所。重点排查全区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生产制造企业,对制造B2级及以下规格泡沫板的企业或生产线进行停产整改,并对库存原材料及产品数量进行登记备案。(牵头部门:区投资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二)销售场所。重点排查全区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销售行业,对销售B2级及以下规格泡沫板的商业门店要求其停止销售,进行整改,并对库存数量进行登记备案。(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三)使用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的场所

1.重点排查已经投用的学校、医院、机关单位等公共场所及大型人口密集场所,对使用B2级及以下规格泡沫板的,一律要求停止使用,立即更换A级泡沫板,确保使用安全。(牵头单位:区教科局、区卫生健康局、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2.重点排查已取得施工许可的房建工地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对使用B2级及以下规格泡沫板的,一律要求停止使用,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立即更换A级或B1级泡沫板,确保使用安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责任部门)

3.重点排查未批先建项目工地,对使用B2级及以下规格泡沫板的,一律要求停止使用,立即更换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泡沫板,确保使用安全。(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消防大队)

4.重点排查村(居)民自建房屋及农田看护房,对全区村(居)民自建房屋进行排查,对使用泡沫板及泡沫夹芯板的住户进行登记备案造册,并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牵头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主动担责,不推诿、不扯皮,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周密部署,认真安排,扎实落实工作责任,并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力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抓好整改落实。各成员单位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即查即整即改,加强日常检查,实行台账式管理。对于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区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将依法依纪进行问责。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