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7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4〕5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遴选时间:6月28日-7月8日。
见习时间:7月18日-8月22日。
二、学生遴选
(一)见习人数。
见习大学生人数共60人。团区委于7月8日(星期一)前将见习生名单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基本条件。
1.生源地为鄠邑区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学期在校本科生、在读研究生;
2.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三、任务分工
(一)组织单位。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见习工作的统筹协调。
2.团区委负责发布见习公告、学生遴选及见习活动整体宣传工作,并为见习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见习大学生开展不少于2次基层调研活动。
(二)接收单位。
1.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接收见习大学生(具体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为其安排见习岗位、指导老师,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
2.安排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及见习考核。见习期间,不得安排其参与应急值守及抢险救灾等任务。
3.见习结束后,各接收单位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标准,按照见习时长,给予见习大学生适当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四、其他要求
(一)见习结束前,每名见习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填写《见习考核表》,由见习单位签署意见,一并报送至团区委备案。
(二)区政府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活动的见习生发放见习证书。
(三)见习大学生须确保全程完成见习,不得随意提前离岗,如有因个人原因提前离岗的,需向团区委提前三天报备,同意后离岗。
附 件:见习考核表.doc
联系人:王铧悦 王 敏(区政府办) 029-84816299
解 娜(团区委) 029-84812959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关于《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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