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7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4〕5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遴选时间:6月28日-7月8日。

见习时间:7月18日-8月22日。

二、学生遴选

(一)见习人数。

见习大学生人数共60人。团区委于7月8日(星期一)前将见习生名单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基本条件。

1.生源地为鄠邑区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毕业学期在校本科生、在读研究生;

2.思想积极,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三、任务分工

(一)组织单位。

1.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见习工作的统筹协调。

2.团区委负责发布见习公告、学生遴选及见习活动整体宣传工作,并为见习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织见习大学生开展不少于2次基层调研活动。

(二)接收单位。

1.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接收见习大学生(具体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为其安排见习岗位、指导老师,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

2.安排见习大学生参与机关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及见习考核。见习期间,不得安排其参与应急值守及抢险救灾等任务。

3.见习结束后,各接收单位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标准,按照见习时长,给予见习大学生适当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四、其他要求

(一)见习结束前,每名见习生撰写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填写《见习考核表》,由见习单位签署意见,一并报送至团区委备案。

(二)区政府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活动的见习生发放见习证书。

(三)见习大学生须确保全程完成见习,不得随意提前离岗,如有因个人原因提前离岗的,需向团区委提前三天报备,同意后离岗。

附    件:见习考核表.doc

联系人:王铧悦     王 敏(区政府办) 029-84816299

              解   娜(团区委) 029-84812959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pdf

图解:关于《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