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科局、公安鄠邑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鄠邑分局、生态环境鄠邑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投资工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景区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西安市校园事故应急预案》(市政办函〔2023〕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发送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提出反馈意见,于3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时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区教科局,如无意见请书面回复“XXX局对《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无意见”。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84819814
传 真:8481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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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涝滨南路3号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法制安全科2楼209室
邮政编码:710300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14日
一、起草的必要性与编制依据
2023年2月27日,市政府办厅下发《关于印发校园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认真贯彻执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校园事故,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3月10日,区教科局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应急预案》,并于3月14日征求区委宣传部等31个单位(部门)意见,进行了修订。
二、预案内容
《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应急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附则、附件(1)(2)(3)(4)部分。
1、总则。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体系。内容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职责、现场指挥部、专家组。
3、监测预警。内容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
4、应急响应。内容包括:信息报送、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应急结束、信息发布。
5、后期处置。内容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与总结、设施完善与维护。
6、应急保障。内容包括:通信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队伍保障、医疗保障、治安保障。
7、奖励与责任追究。内容包括:奖励、责任追究。
8、预案管理。内容包括:宣教培训、演练、预案修订与备案。
9、附则。内容包括:说明、预案解释、预案实施。
10、附件。内容包括: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信息办理单。
三、有关问题说明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的溺水、拥挤踩踏、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等事故,学校教育教学、实验实训、劳动实践和组织师生外出研学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和险情的防范应对与应急处置。
2023年3月14日,区教科局向32家单位征求关于《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至反馈截止时间,共收到1条反馈意见。
| 序号 | 具体意见 | 反馈单位 | 采纳情况 |
1 | 附件1西安市鄠邑区校园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中区水务局应急职责:“负责监督检测供水设施产权单位的供水工作,负责对因校园事故受到影响的供水管线、设施进行关停或抢修,以及因校园事故导致供水中断的区域的应急供水;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修改为“负责监督检测供水设施产权单位的供水工作,负责对因校园事故受到影响的供水管线、设施进行关停或抢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 区水务局 | 采纳。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为校园用水的管理单位,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学校为校园用水的运行主体单位,承担运行主体责任,区水务局作为行业部门,承担行业监管责任。校园发生用水突发事件时,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承担主要责任,负责对因校园事故受影响的供水管线、设施进行关停或抢修,以及因校园事故导致供水中断区域的应急供水,区水务局作为行业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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