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发改委、区投资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沣京工业园管委会、区招商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区纪委《2023 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定了《西安市鄠邑区2023年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现将《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3月16日(星期四)12:00前,将书面意见建议报送至区政府办行政效能推进科(邮箱hyqxgb@126.com)。如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3年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联系人:吴飞波
电 话:029-84811155
邮寄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东大街7号(区政府办行政效能推进科103室)
邮政编码:710300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区纪委《2023 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支撑“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高效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起草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1月28日全省“三个年”活动动员会和3月23日全市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部署大会精神,聚焦“营商环境突破年”主题,紧盯营商环境领域普遍存在、反映强烈、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态度,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旨在统揽全年营商环境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解决营商环境工作问题、补齐营商环境工作短板、推动我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大部分内容。其中: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为整治内容。这一部分,紧紧围绕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问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重商扶商、优商亲商意识淡薄等问题,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天价”乱罚款、随意责令停工,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等破坏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相关部门和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收受贿赂等五个方面问题整治,明确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
第四部分从开展问题自查、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工作协同、强化评估考核、加大宣传力度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方案还增加了2个附件:
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营商办)和区级纪委监委“一专项、一方案、一专班”工作要求,成立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区政府办(营商办)主任兼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少勃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李超担任,区法院等12个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是区政府办制定了《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数据统计表》,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2023年3月15日,区政府办向30家单位征求关于《西安市鄠邑区2023年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至反馈截止时间,共收到8条反馈意见。
| 序号 | 具体意见 | 反馈单位 | 采纳情况 |
1 | 第1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规范化。”修改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 区行政 审批局 | 不予采纳,任务范围限定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规范化”,区行政审批局同意牵头此项任务。 |
2 | 第3条“探索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修改为区投资工信局。 | 区行政 审批局 | 不予采纳,区审改办设在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筹协调。 |
3 | 第5条“持续优化投资项目 审批”牵头单位修改为区行政审批局。 | 区发改委 | 采纳,投资项目审批职能已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不再负责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区行政审批局同意牵头。 |
4 | 第9条“强化项目全要素服 务保障”牵头单位修改为区行政审批局。 | 区发改委 | 采纳,我区投资项目审批职能已划转区行政审批局,我委不再负责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手续,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全流程帮办代办机制、优化项目审批全链条,探索推行开工审批“一次办”、联合验收“一 件事”、产业项目落地“一件事”等主题式服务,已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区行政审批局同意牵头。 |
5 | 第11条“畅通政企沟通渠 道”牵头单位取消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 | 区发改委 区行政 审批局 | 不予采纳,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深入开展“双包一解”活动的通知》要求,区发改委负责“包项目”、区投资工信局负责“包企业”工作。 |
6 | 第13条“切实降低企业经营负担”金融改为地方金融。 | 区财政局 | 采纳,符合我区实际,区财政局在金融方面的职能是监管地方金融组织。 |
7 | 第19条“提升破产积案办理质效。”任务内容修改为:加大破产积案清理力度,及时处理仍在受理的破产案件,全力督促管理人依法履职,针对重难点案件,逐案确定工作方案,逐案倒排结案时间表,推进旧存长期未结案件高效审结。诉讼服务中心做好破产案件的立案指导、咨询答疑及移送衔接等工作。 | 区法院 | 采纳,符合我区实际,按照根据陕高法明传〔2020〕90号《关于落实破产案件集中统一管辖制度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各市中级疼民法院管辖辖区内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区法院对破产无管辖权,只负责标的额内衍生案件,将继续进行企业相关法律咨询宣传工作。自2022年5月破产案件管辖权上移至市中院,区法院不再接收破案案件。 |
8 | 第20条“开通热线接受立案监督”去掉“12368”相关要求。 | 区法院 | 采纳,符合我区实际,“12368”平台设置在中院,区法院应用受限制。 |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