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鄠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两规”)。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妇女儿童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发展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鄠邑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我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明显提升,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1—2030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到 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是我区加快建设“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奋力谱写高质量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支持家庭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均已纳入国家和省市区“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2021—203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同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2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这些都为我区编制“新规划”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二、起草目的及意义
妇女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工作机制和规章政策创新完善。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女性的教育素质、科学素质、职业技能得到显著提升。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政府决策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继续稳步提高。妇女享有高品质的生活,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妇女享有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到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妇女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贯彻有力,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成为全区社会共识和社会风尚。全区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辖区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展望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儿童事业发展和鄠邑区发展定位相匹配,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全区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广大儿童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建功新时代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主要内容
“新两规”的基本框架与全国“两纲”、陕西省、西安市“两个规划”保持一致,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其中,新“妇女发展规划”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2项主要目标和85项策略措施;新“儿童发展规划”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2项主要目标和90项策略措施。
与我区上一轮“两个规划”相比,“新两规”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一是突出坚持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新两规”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新两规”聚焦短板弱项,面向发展需求,强调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机制建设,强调重点保障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强调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强调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三是注重对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思想道德教育。新“妇女发展规划”强调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新“儿童发展规划”充分体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四是注重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体作用。新“妇女发展规划”把“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强调促进妇女积极投身高质量发展,踊跃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新“儿童发展规划”把“坚持鼓励儿童参与”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强调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五是根据国家新“两纲”和陕西省、西安市“两个规划”的要求,为更好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成长,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等,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儿童与安全”领域。
与国家新“两纲”和省市新“两个规划”相比,我区“新两规”既全面落实国家纲要和省市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又充分考虑和体现了我区实际,如:围绕鄠邑区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定位,提出了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在妇女与决策和管理领域,提出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数、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数;在儿童与福利领域,提出了儿童之家建设量化要求、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数量要求;在妇女儿童与环境领域,提出了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儿童的伤害等。这些量化指标的设置具有鄠邑规划编制的特点,便于规划精准实施。另外新两个规划还强调了规划实施的创新目标,包括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统计,建立分性别统计分年龄统计;努力缩小妇女发展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以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扩大普惠园建设;高度重视特殊儿童教育;大力推进区托幼事业发展,为家庭减轻托育养育负担;持续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和困境儿童的社会福利水平;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推进区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国家新“两纲”)、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2022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西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省新“两规”),以及我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区政府妇儿工委办起草了《鄠邑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鄠邑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与会议讨论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先后收到17个单位反馈的59条修改意见,经认真研判后,采纳48条,未采纳11条,答复率100%。
附件:关于《鄠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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