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区自治组织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市社建办发〔2014〕6号)文件精神和西安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管理全覆盖工作的通知》要求,使社区尽快适应我区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重新划分鄠邑区城市社区管辖区域的通知》,对城市社区管辖区域进行重新划分,实现社区管理全覆盖、无缝隙。
二、起草的过程
根据《关于推进社区自治组织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市社建办发〔2014〕6号)文要求,我局深入各社区充分进行调研,在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重新划分鄠邑区城市社区管辖区域的通知》,在起草过程中,局领导多次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区政府相关领导、局领导多次进行指导、修改,并将征求意见稿发至组织部等各相关部门及各街道和社区征求意见,甘亭街道对此文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领导经过全盘考虑对甘亭街道提出的建议不予采纳,其他单位均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重新划分鄠邑区城市社区管辖区域的通知》共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重新划分社区管辖区域的原因、依据和目的。因近年我区区划调整、撤乡并镇、合并村、五竹镇郭家寨村等十个行政村划归甘亭街道和城市骨架拉大,导致部分区域管理边界责权不清,出现部分区域管理真空现象。根据西安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社区自治组织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市社建办发〔2014〕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建设及管理,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宜居城市建设,全面加强和优化我区城市社区治理工作,实现社区管理全覆盖、无缝隙,更好地服务城乡居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决定对我区城市社区管辖区域进行重新划分。
第二部分具体划分。把全区划分为20个社区,以道路、街道为界限进行划分,按照就近原则,对居住在农村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就近社区管理。将五竹街道行政村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丰京社区管理,将余下街道、石井街道、景区管理局行政村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余下街道中心社区管理,将涝店街道、渭丰街道、甘河街道行政村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涝店街道社区管理,将祖庵街道、蒋村街道行政村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祖庵街道社区管理。
第三部分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对户县城区社区进行重新划分的通知》(县政发〔2013〕30号)文件同时废止。
2022年7月14日下发了《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关于重新划分鄠邑区城市社区管辖区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发送甘亭街道办、余下街道办、祖庵街道办、涝店街道办征求意见,收到1个单位1条意见。甘亭街道对此文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领导经过全盘考虑对甘亭街道提出的建议不予采纳,其他单位均无意见。8月25日经区政府同意,印发给以上各街办单位。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