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投资工信局、区秦保局:
按照会议精神,我局对《西安市鄠邑区涝河流域生态保护办法》进行了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月29日中午12:00前反馈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纸质版盖章发传真至81491268,电子版发邮箱至1664393998@qq.com。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涝河流域生态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
2022年1月28日
一、背景及目的
涝河是我区境内最长的一条河流,全长75.4km,流经我区8个街道(景区管理局)43个行政村,流域常住人口13.4万,占全区人口的29%,是我区人口活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在我区发展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2021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涝河两侧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反映出涝河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还存在短板,因此,为切实加强涝河管理及生态保护,建立健全涝河管理及生态保护体系,制定《西安市鄠邑区涝河流域生态保护办法》。
二、内容解读
《鄠邑区涝河流域生态保护办法》分为总则、涝河流域生态保护范围、涝河生态管理和保护、涝河河道管理和保护、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7大章节27条。
一是实行分区分段管理,结合涝河河道现状及周边建设规划,参照《渭河生态区建设西安市详细规划》,将涝河管理及生态保护范围从纵向分为山内区、城市段及农村段;从横向分为河道管理范围、河道保护范围、生态保护范围;
二是制定管理标准,结合《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别明确了管理范围(河道两侧30米)、保护范围(河道两侧50米)、生态保护范围(河道两侧1000米)内禁止的行为及负面清单;重点就涝河生态保护范围内的行为,分别从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土地管理、植被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约束规定。
三是明确管理责任,夯实了区级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及沿河各街道(景区管理局)的属地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是提出保障措施,提出了区政府成立涝河生态保护管理机构、主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定期组织生态保护综合评估、移交司法机关追责、公益诉讼、宣传引导、舆论监督、奖励激励等系列保障措施。
2022年1月28日,区水务局向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投资工信局、区秦保局等9家单位征求关于《西安市鄠邑区涝河流域生态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收到2家单位意见反馈,7家单位无建议反馈。
| 序号 | 具体意见 | 反馈单位 | 采纳情况 |
1 | 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本办法与河道管理、土地管理、项目审批、生态保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予以采纳 |
2 | 第十七条修改为:涝河生态保护管理机构制定涝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逐级分解,区级发改、水务、生态环境、秦岭保护、农业农村、资源规划、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部门职责,抓好落实。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不予采纳,原因是为从严抓好方案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分别制定专项规划,分别抓好落实。 |
3 | 第十七条修改为:由区水务局制定涝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逐级分解,区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街办配合落实。 | 区秦岭保护局 | 不予采纳,原因是为从严抓好方案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分别制定专项规划,分别抓好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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