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改革办、区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秦岭保护局、市资源规划局鄠邑分局、区统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财政局、区投资工信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区气象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河湖中心、区乡村振兴局、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我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我办起草了《鄠邑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各自职能,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3日(星期三)16点前报我办,逾期未报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张晓妮 电 话:029-84836466 传 真:029-848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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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4楼污染控制科(邮编:710300)
西安市鄠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鄠邑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于2024年4月29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创新探索“两山”转化的制度实践和行动实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模式,根据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要求,制定《鄠邑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指导我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二、编制依据
《工作方案》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管理规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有关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形成。
三、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工作目标,二是工作任务,三是实施步骤,四是保障措施。
1.工作目标。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区域生态、文化、科创和产业优势,不断探索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奋力打造“诗画鄠邑、品质新区”,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两山”理念实践创新的重要典范。
2.工作任务。包括编制“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和开展“两山”基地申报2方面工作任务。根据《管理规程》有关要求,结合鄠邑区的发展定位,编制具有鄠邑特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一整套申报材料,加强总结凝练、宣传推广,争取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认可,顺利通过省级预审和国家核查。
3.实施步骤。包括动员部署阶段、实施方案编制阶段、组织申报阶段、建设实施阶段、评估总结阶段等5个阶段共12项步骤。
4.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等2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5.附件包括“两山”指数责任分工,典型案例与机制体制责任分工。
| 序号 | 征求意见单位 | 提出意见情况 | 意见采纳情况 |
1 | 区统计局 | 一、关于《方案》附件1《鄠邑区“两山”指数责任分工表》的意见 附件1中,“序号4.单位国土面积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序号5.居民人均生态产品产值占比”,“序号6.生态经济涉及的3个指标”,“序号8中‘两山’建设成效公众满意度”等以上6个指标均将区统计局列为责任单位,设置了指标目标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对各地区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及《西安市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函》市统函〔2024〕3号“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的有关规定,区统计局不应承担目标责任指标任务。 二、关于《方案》附件3中“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数填报分工”表的意见“序号11”的“当年生态产品产值(万元)”指标、“序号12”的“当年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值(万元)”指标,“序号13”的“当年生态加工业产值(万元)”,“序号14”的“当年生态旅游收入(万元)”,“序号17”的“‘两山’建设成效公众满意度”等以上5个指标将区统计局列为“2023年指标值填报责任部门”。按照现行统计口径,目前,统计指标中暂无关于“生态”“绿色有机”、“两山建设成效公众满意度”等口径,因此无法提供以上5个指标相关数据。 | 采纳。 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西安市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函》,区统计局不应承担目标责任指标任务。 二、按照现行统计口径,目前,统计指标中暂无关于“生态”“绿色有机”、“两山建设成效公众满意度”等口径,因此无法提供以上5个指标相关数据,不再将区统计局列为相关指标值填报责任部门。 |
2 | 区秦岭保护局 | 原文:附件3:《西安市鄠邑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资料收集清单(第一批)》 (五)区秦岭保护局:6.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展概述,相关制度文件,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报告或生物物种资源(包括陆生水生动物、植物)分布现状概况,重点突出工作亮点、获奖情况,请提供情况介绍材料; 意见建议:该项职责单位变更为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 依据:《鄠邑区委编委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 一、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职责: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有关措施要求。 二、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职责:负责秦岭区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 三、区农业农村局职责:负责秦岭区域渔业生态环境、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并实施监管。 | 采纳。依据《鄠邑区委编委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职责单位变更为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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