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需求,建立反应迅速、联动有序、处置高效的应急反应体系,区林业局根据本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分布实际情况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需求,组织编制完成了《西安市鄠邑区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案》编制背景
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是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高效处置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基本原则和行动指南。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犬瘟热等疫病时有发生,对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和畜牧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针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要求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新形势,科学制定《预案》成为做好野生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预案》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应对和有效控制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范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和扩散, 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养殖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区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市政办发〔2021〕9号)《西安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政办函〔2023〕61号)《西安市鄠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鄠邑实际制订本预案。
四、《预案》编制过程
按照《西安市鄠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区林业局及时启动了《预案》编制工作。根据本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实际情况和现有防控体系,预案编制工作组于2023年7-8月间通过实地调研、文献查阅等方式对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风险和应急资源状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完成了《西安市鄠邑区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风险分析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以及《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多次向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均反馈无意见。11月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最终形成了《预案(送审稿)》。
五、编制的基本思路
此次编制的《预案》,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预案》的基础上,重点吸收借鉴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根据有关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联防联控;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清晰划分了区级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同时对监测预警和调查确认、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是紧密衔接《西安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西安市鄠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突发性强、危害性大,严重威胁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我局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形成上下贯通、协同联动、有机衔接的整体。同时借鉴其他自然灾害预案的有效做法,既能兼顾总体预案的统一性,又能突出专项预案的特殊性。
三是在对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及应急资源基本状况进行深入调查,运用风险评估的方法,识别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存在的风险因素,确定各类陆生野生动物可能发生的突发疫情和后果,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作为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
六、《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鄠邑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栖息在自然环境下的陆生野生动物携带并有可能向人类、其它动物传播或在陆生野生动物之间传播、流行的危险性病原体,对人、圈养动物、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和生态平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失和巨大危害的人畜(动物) 共患的传染病、寄生虫病,或死亡率高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传染性疾病等疫情的监测、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七、《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
二是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建立了区级组织指挥机构,明确了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和专家组的工作职责。
三是监测和报告,明确了监测单位和人员、监测范围;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报告形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
四是调查、确认与预警,明确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情调查、取样、送检、确认、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流程,制定了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预警解除工作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布与通告。
五是应急响应和终止,明确了应急响应原则,制定了分级响应管理启动条件、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应急响应终止工作机制。
六是善后处理,对应急响应结束后的后期评估、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灾害补偿、抚恤和补助、灾后恢复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七是应急保障,对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处置中的应急队伍、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进行了规定。
八是预案管理,对宣传教育和培训、预案演练、预案报备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九是附则,主要是对预案中的专业术语、预案解释部门、预案修订、预案实施时间等进行了明确。
另外,根据《预案》实际需要,配套了相关附件:应急处置流程、陆生野生动物疫病名录、野外监测记录表、样品采集记录单、报检记录表、监测信息日报表、监测信息快报表、疫情预警信息发布单、防控物资清单及相关技术规范等。
2023年9月15日,区林业局向34家单位征求关于《西安市鄠邑区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至反馈截止时间,共收到5条反馈意见。
| 序号 | 具体意见 | 反馈单位 | 采纳情况 |
1 | 西安市鄠邑区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职责为:“负责评估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对环境的影响,指导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控制和降低相关措施对环境的污染。协助区林业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负责鄠邑区无害化处理场所及疫区、受威胁区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修改为:“负责评估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和降低相关措施对环境的污染。协助区林业局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负责鄠邑区无害化处理场所及疫区、受威胁区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 | 采纳 按照鄠邑区委、区政府“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及参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内容。 |
2 | 西安市鄠邑区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市场监管局职责为:负责疫区市场的监管工作,依据职能加强对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产品非法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以及落实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修改为:负责疫区市场的监管工作,依据职能加强对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及产品非法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以及落实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 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 采纳 按照鄠邑区委、区政府“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及参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内容。 |
3 | 西安市鄠邑区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区人社局职责: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负责为参与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与用人单位共同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修改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负责为参与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进行工伤认定,并由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与用人单位共同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区人社局 | 采纳 按照鄠邑区委、区政府“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及参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内容 |
4 | 西安市鄠邑区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区财政局职责:根据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防控需求,做好区级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修改为:“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由林业局报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等部门,纳入发展规划,区级配套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区财政局配合区林业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 区财政局 | 经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参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内容,反馈意见不予采纳,按照西安市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执行。 |
5 | 西安市鄠邑区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区城市管理局职责: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做好疫点(疫区)垃圾消毒、清运和处理工作。修改为:“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 区城管局 | 结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内容,现已将区城管局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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