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关于依法取消西安户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的公告

鉴于西安户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未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在2020年12月底完成一污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且擅自将西安户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项下的收费权分别质押给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损害公共利益,已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2021年3月10日,区水务局依法就桑德上述违约行为是否构成取消其特许经营权问题召开第一污水处理厂取消特许经营权听证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二、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为确保区第一污水厂提标工作顺利推进和正常安全稳定的管理运行,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决定依法取消西安户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由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对鄠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实施接管。

特此公告。

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