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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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鄠邑区祖庵街道等4个镇街污水治理工程 | 鄠邑区祖庵街道、渭丰街道、涝店街道、甘河街道 | 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 | 项目位于鄠邑区祖庵街道、渭丰街道、涝店街道、甘河街道,涝店污水处理站已办理过环评手续,于2022年4月26日取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关于《鄠邑区涝店街道污水处理站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鄠环批复〔2022〕13号)。甘河街道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t/d<500t/d,单独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目前在办理),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本次评价范围为祖庵街道污水处理站(近期1000t/d)和渭丰街道污水处理站。 项目总投资祖庵污水处理站2281.66万元;渭丰污水处理站3316.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祖庵污水处理站2281.66万元;渭丰污水处理站3316.2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 | 1、废气:在污水处理过程中采取全过程除臭系统进行生物除臭。 2、废水:尾水达到《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化提标改造和加盖除臭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通知中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和《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A标准后排入甘河。 3、噪声:将高噪音的设备置于集装箱内或地下,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项目产噪设备的特点,采取了相应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1)一般工业固废:污水处理产生的栅渣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排至污泥池,定期运至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2)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危险废物:废机油、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使用专用容器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
2 | 钢棒加工项目 | 西安市鄠邑区渭丰街道坳河村 | 西安西部可静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渭丰街道坳河村108国道五号路十字西北角,占地面积3亩,建设面积1600平方米,其中厂房1300平方米(包括检验室15平方米),库房200平方米,办公宿舍100平方米,主要购置固态感应加热设备3台,自主研发机械设备一套,自动化控制系统一套,检验设备一套以及相关辅助设备,年产一万吨钢棒。 项目总投资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4%。 | 1、废气:冷拔工序产生粉尘采用自带的封闭式拉丝箱进行收集。 2、废水:(1)生活污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肥田。(2)生产废水:淬、回火工序及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4、固废:(1)一般工业固废:设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位于厂房内东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铁屑、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废拉丝粉、沉淀箱沉渣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3)危险废物:设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6m2),位于1厂房内东侧,存放废液压油和废含油抹布手套,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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