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预案》《西安市鄠邑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稿)》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正确、妥善地处置可能发生的燃气、供热事故或与燃气、供热有关的紧急事件,提高处置突发燃气、供热事故的能力和效率,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燃气和供热应急预案。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结合我区实际,区住建局组织对原《西安市鄠邑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新编写了《西安市鄠邑区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预案》《西安市鄠邑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稿)》。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事故分级

鄠邑区燃气、供热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二)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区燃气、供热事故应急和抢险救援工作在区安委会领导下,成立燃气、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下设燃气、供热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专业处置、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医疗救治、新闻宣传、物资保障、事故调查七个工作组。区级相关领导、区级各相关部门、各燃热经营企业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解读文件: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稿)》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