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涝店抽、涝惠、甘峪水库、余下4个灌区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水法》、《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陕西省于2019年初启动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为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从机制到见效、切实推进全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19年7月,陕西省水利厅联合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公安厅联合印发了《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陕水发〔2019〕14号),2019年11月,西安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水发〔2019〕595号)。根据以上文件要求,方案编制组根据实地查勘、充分调研,按照相关文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规范等编制完成了鄠邑区涝店抽水站、涝惠、甘峪水库、余下灌区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二、起草目的意义

通过依法划定鄠邑区4条灌区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界线,明确管理责任、保护责任,明晰范围内灌区干、支渠及其它渠系建筑物等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充分发挥灌区的灌溉功能和社会效益。

(1)灌区资源得到合理规划与利用,灌区保护工作得到有效部署,主管单位明确,保护制度完善。

(2)与灌区相关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使项目建设更加合理、规范,对灌区的破坏得到有效遏制。

(3)进一步完善灌区信息化系统平台,运用遥感,空间定位等科技手段,对灌区进行动态监控。

(4)建立并完善鄠邑区4条灌区健康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进行跟踪评估,掌握生态系统健康动态,为管护以及相关制度制定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依据。

三、主要内容解读

1、开展4条灌区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考量鄠邑区4条灌区的实际特点,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的划定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由地方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2、建立数据库、搭建信息管理平台

通过划定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明确界线地理坐标,形成“一工程一图”的空间范围数据,完善划定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建立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对划定成果空间信息的统一管理,与自然环境空间“一张图”衔接,为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业务系统共享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管作用;实现与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的互通共享。

3、开展界桩、公告牌埋设工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考量鄠邑区4条灌区实际情况,根据已经划定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成果,在管理范围线上埋设界桩、公告牌。

解读文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涝店抽、涝惠、甘峪水库、余下4个灌区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