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鄠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发〔2021〕12号)、《陕西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陕政办发〔2022〕9号)和西安市委、市政府《西安市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市发〔2021〕9号)精神和具体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源泉动力。加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也是全市九方面重点工作“抓秦创原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科技企业。力争到2024年,全区打造省级科技孵化器2家、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市级以上创新载体10家,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2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家,选派市级科技特派员30名,培育市级农村科技示范户30名。

(二)重点任务

主要包括推进高企培育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培育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高企培育步伐、做好高企申报指导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七个方面的内容,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至区教科局、区财政局、区投资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沣京工业园管委会等区级相关部门,明确、夯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联合推动工作任务完成的强大动力。

(三)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落实政策保障,支持企业发展;三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新氛围;四是强化考核监测,落实责任追究。

解读文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