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按照《陕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2024年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

二、实施依据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1〕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21〕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教督发〔2021〕1号)和《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市政教督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制定《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三、研判过程

区教科局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了创建工作任务,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四、重点内容

《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举措、创建步骤和程序、保障措施五部分组成。主要举措共涉及五个方面: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大力提高普惠性资源比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

解读文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