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23号)文件及区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局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草拟稿),旨在不断加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分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将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基本原则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改革,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鄠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分三部分:
1.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到2021年底,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善事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2.广泛应用信用体系。到2021年底,基本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逢办必查”机制,信用信息嵌入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及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全流程、自动化信用应用。
3.高质量建设信用体系。到2022年底,完善各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1. 事前信用监管。制定信用承诺制度。进行经营准入诚信教育。开展信用报告应用制度。
2. 事中信用监管。应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采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广泛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3. 事后信用监管。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持续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执行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惩处违法失信行为。健全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
4. 保障信用监管。公开公示信用监管信息。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
(四)重要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2. 依法依规开展工作。3. 试点示范创建工作。4.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解读文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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