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1〕18号)的通知和《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我市巡视反馈意见涉耕地“非粮化”整改方案》(市农发〔2021〕63号)文件后,我局会同区资源规划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送审稿)》现就起草修订情况做做以说明。

一、指导思想

起草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大局,以落实耕地“非粮化”整治和撂荒地统筹利用精神为主旨,认真落实中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耕地非粮化、撂荒地统筹利用工作的实际情况,起稿撰写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的起草从三月底开始,第一稿与4月3日交局分管领导修订,经两次修订后,提交资源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征求意见,4月10日,稿送局主要领导审定后,再次发送资源规划、发展改革及部分街办征求意见,再次修订形成政府审定稿,最终予以审定。

三、主要内容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重点明确了遏制耕地非粮化、夯实粮食生产基础、鼓励支持粮食生产三项重点任务,特别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顺序、开展非粮化排查、推动非粮化耕地有序退出三项当前主要工作任务。整治工作明确了分工作部署、摸底排查、制定措施三个阶段,明确时限和要求,并对街办工作开展情况,要求书面上报,明确了时限,夯实了责任,规定了步骤,并从加强领导、加强考核、加强监测加强宣传四个方面予以强有力地保障,确保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解读文件: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