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鄠邑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防控工作制度》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整治”决战决胜、“长效常治”开局起步、“行业整治”动真除患、“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头戏”。为扎实推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涉黑涉恶行业乱点乱象全面治理,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彻底铲除,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全面胜利,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以下简称区综合协调组)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防控工作制度》(草拟稿,以下简称《工作制度》)。

二、起草的过程

按照《西安市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西安市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扫黑组发〔2020〕2号)精神,区综合协调组紧密结合21个专项整治组、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各园区职责以及我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际,经多次修改形成《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同时充分征求各专项整治组的意见后,形成了该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制度》包括总则、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督导问责、附则共五章内容。

(一)第一部分为“总则”。该部分主要阐述了《工作制度》起草的背景以及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年”,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头戏”,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必须紧盯传统行业的粗放管理问题、资源行业的非法垄断问题、娱乐行业的藏污纳垢问题、新兴行业的野蛮生长问题,在整治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上见成效,并划分21个专项整治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律授权,在乱象整治工作中积极主动发挥行业监管防控责任、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打、防、管、控、建一体的工作体系,构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新格局。

(二)第二部门为“工作职责”。主要阐述了区级领导、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各镇街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职责。

(三)第三部分为“工作机制”。该部分主要阐述了区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应需长期坚持的四项工作机制,分别是乱象排查工作机制、协同作战工作机制、“三书一函”工作机制、源头治理工作机制。

(四)第四部分为“督导问责”。该部分主要明确区政府督导检查的方式、内容和问题反馈机制,并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平安办将各行业监管部门乱象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目标责任考评考核,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五)第五部分为“附则”。该部分主要明确了《工作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施行时间

解读文件: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防控工作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