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做好全区田野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筑牢我区田野文物安全防线,按照区政府批示,我局拟定了《鄠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7月,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要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市对田野文物保护相关要求,做好我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鄠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内网征求了各单位意见,均反馈无修改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落实田野文物保护责任,强化安防措施,严打文物盗窃盗掘犯罪,筑牢田野文物安全防线等方面进行编制。全文共有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夯实政府田野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为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从责任落实、安技防体系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不断加强,构建我区田野文物立体防范体系,织密织牢全区文物保护安全网,建立“打、防、管、控、建”相结合的文物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实现田野文物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提出了我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任务。从全面落实田野文物保护责任、强化打击防范力度、完善管理机构、加快安防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五个方面做了详细阐述。逐级落实责任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公安、文物、市场监等部门要相互协作,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渠道,加快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强化日常督察检查,提升技防能力和监管水平。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保障、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为方案实施提供了保障。
三、建议
现将该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待区政府审定后,建议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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