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目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西安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于全区部门、镇街政务服务机构全部开展“好差评”建设及应用工作,健全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鄠邑区“好差评”建设现状
按照全市统筹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和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统一使用西安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进行评价的工作要求,经过我局与市行政审批局、“好差评”系统技术研发公司积极对接,共同协作,5月15日,鄠邑市民之家窗口全面接通“好差评”评价系统,实现了821项进驻事项的全覆盖。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评价器或二维码,引导企业和群众进行线下“一次一评“、线上“一事一评”,实现了“网上评价+现场评价”的有机结合。
对目前未部署(对接)“好差评”评价系统的区公安局、区人社局、自然资源局鄠邑分局、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等有自设实体大厅或自建业务系统,暂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部门,按照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标准要求,需要建设本区域、本部门“好差评”系统,并与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实时上传评价数据。全区11个镇街(景区管理局)便民服务站在10月底之前要全部完成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部署。
三、起草过程
在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我局组织召开2次会议,进行研究和讨论,根据西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对我区政务服务工作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本实施方案,并根据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单位及有自设大厅、自建专网单位的意见进行修改,最终形成了本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方案内容
我局起草的《鄠邑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共11页(包含1个附件),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目标要求,第三部分为评价范围,第四部分为工作内容,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实施方案从“好差评”建设达到的目标要求、评价范围、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建立机制
“好差评”工作的落实推进,制度建设是保障。一是建立差评处置机制,及时联系事项责任部门,迅速化解群众“不满意”差评,实现差评的有效快速处置。二是建立“好差评”督导督查机制。督促各部门、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全面开展“好差评”,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了解掌握企业和群众的意见诉求。三是建立结果运用机制。研判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把“好差评”工作纳入部门营商工作进行考核,定期通报,保障工作的实施推进。
(二)经费保障
“好差评”系统在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应用对接,便民服务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评价设施。有自设实体大厅或自建业务系统,暂不具备使用条件的部门,按照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建设标准要求,需要建设本区域、本部门“好差评”系统,并与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实现实时上传评价数据。经过与市局沟通,省市无专项资金安排,需各区县自行购置相关设备和支付数据联通技术费用。因此,应安排工作经费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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