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印发的《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内小水电站评估标准及处置方案》陕水发﹝2019﹞22号的文件要求,同时结合我区小水电站实际,我局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水电站的清理整治和拆除方案》。该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整治工作快速有序开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起草的过程
2019年12月29日,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印发的《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内小水电站评估标准及处置方案》陕水发﹝2019﹞22号的文件要求,按照我区的实际情况,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论证评估,科学依法定性问题。经过对水电站实地调查研究和市局沟通。形成了《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水电站的清理整治和拆除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小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共建成水电站七座,总装机4565kw。这七座电站全部分布在涝河流域景区管理局范围内,其中五座电站是七十年代火电未接通时驻扎部队、人民公社及生产大队自建用于日常照明及生产生活用,火电接通后转给自然人或承包给自然人改造了设备继续运营,另外两座分别建于2005年、2007年,这七座电站全部位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内。其中三座停止运营的水电站分别为八里坪水电站、西河一级水电站、西河二级水电站,计划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拆除。剩余的四座水电站待省市相关政策出台后,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今后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不再审批和新建小水电站。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认识秦岭保护的重大意义,深刻吸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努力减少水电对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加快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论证评估,科学依法定性问题,逐站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3、坚持科学论证、分类处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和自然保护区内必须关停退出的小水电站,共性问题统一尺度、个性问题一站一策,实事求是、因站施策,科学合理确定小水电站退出办法,坚决关停退出。
4、坚持稳妥推进、维护稳定。以法律法规为支撑,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公开透明、依法行政。注重防范和化解小水电站关停退出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风险矛盾,积极稳妥推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职责分工
1、区水务局牵头负责督促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具体拆除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水电站清理整治和拆除工作。
2、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配合区水务局做好水电站拆除工作。
3、区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负责各水电站的协调和对接工作,做好八里坪水电站业主八里坪村群众思想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水电站清理整治和拆除经费保障工作。
5、市供电公司鄠邑分公司负责对实施拆除的水电站解除并网,做好西河一级、西河二级水电站拆除前的撤离工作。
6、市公安局鄠邑分局负责水电站拆除治安及维稳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水电站整治拆除道路保障及合法装载工作。
8、区审计局负责做好水电站拆除费用的审计工作。
9、区司法局负责小水电站拆除工作的法律指导。
10、区应急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应急处置监督指导工作。
11、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按照各自职能做好配合工作。
(四)、实施拆除
1、限期关停拆除的小水电站共3座分别是:
(1)、八里坪水电站位于景区管理局八里坪村,该电站修建于1976年,装机1台,机组共75千瓦。进水口坐标经度:108°30′54″、纬度:33°49′31″,高程:1191.37米,位于一般保护区,无审批立项手续,未上公网,群众生产生活自己使用,1997年闲置至今,现机房破损,设备老化失修,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拆除八里坪水电站主要内容有:引水闸2座、引水渠道300米、压力前池1座,厂房235平方米,75千瓦水轮机一台、压力管道等设施,永久封堵进水口2处,生态恢复撒播草籽300平方米。
(2)、西河一级水电站位于景区管理局黑沟滩,该电站修建于1982年,装机容量一台机组75千瓦,进水口坐标经度:108°28′19″,纬度︰33°51′33″,高程︰1060.96米,位于一般保护区,无审批立项手续,2000年西河村将该电站转让给鄠邑供电分公司亮丽公司经营,上公网,机组未改造,2014年至今未运营,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拆除西河一级电站首先必须解除并网,拆除内容包括︰拆除压力前池一座,管径1米进水钢管50米,管径0.5米钢管40米,厂房324平方米,水轮发电机组一台,变压器3台,永久性封堵洞口4处,生态恢复撒播草籽766平方米。
(3)、西河二级水电站位于景区管理局黑沟滩,该电站修建于1982年,装机容量2台机组425千瓦,进水口坐标经度:108°28′46″,纬度︰33°51′50″,高程︰1044.34米,位于一般保护区,无审批立项手续,2000年西河村将该电站转让给鄠邑供电分公司亮丽公司经营,上公网,机组未改造,2014年至今未运营,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拆除西河二级电站首先解除并网,拆除内容包括︰拆除压力前池一座,管径1米进水钢管80米,管径0.5米进水钢管120米,厂房237.9平方米,水轮发电机组2台,变压器2台,永久性封堵洞口4处,生态恢复撒播草籽1396平方米。
2、具体拆除要求:
(1)、引水式水电站的引水坝及附属的水闸、引水渠、压力管道等主要建筑物必须全部拆除,恢复自然景观面貌,保障河道水流通畅。
(2)、引水隧洞进出口必须实施永久封堵,防止人员、动物进入,带来安全隐患。
(3)、电站厂房及升压站、上网线路、水轮机组等主要几点设备及设施全部拆除,拆除场地进行平整,确保无残留和垃圾堆放,水体及环境无污染,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恢复生态。
3、时间安排
1、6月15日-- 6月20日为准备阶段,景区局、供电分公司做好三座电站断网及电站业主的思想工作。
2、6月20日--6月30日为施工阶段,区水务局组织拆除各电站前池、管道、厂房、水轮机、封堵洞口,变压器。
3、7月1日—12月31日为生态恢复阶段,垃圾清运15日结束,恢复生态12月底完成。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