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清理取缔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废品收购站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现将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清理取缔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废品收购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西安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清理取缔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废品收购站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市商函〔2020〕13号)工作要求,在2020年6月15日前,对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内的网点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在2020年9月底前,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废品收购站必须全部清理取缔完毕。

二、起草过程

参照市商务局工作实施方案,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区投资合作和工业信息化局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清理取缔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废品收购站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西安市鄠邑区清理取缔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废品收购站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分段实施(摸排部署阶段、动员整治阶段、全面取缔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回头看阶段)、督查考核、相关要求(加大宣传引导、加强业务指导、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信息报送)六部分。

四、征求意见情况

《西安市鄠邑区清理取缔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废品收购站工作实施方案》草拟后,区投资合作和工业信息化局征求了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废品收购站清理取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清理取缔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废品收购站工作实施方案》(鄠政办函〔202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