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岭北麓鄠邑段饮用水水源保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目的

为加强秦岭北麓鄠邑段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明确各部门、镇街工作职责。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秦岭北麓西安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5号)及2018年新修订的《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制定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过程

9月29日我局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秦岭北麓西安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5号)以及近期工作重点着手起草了《秦岭北麓鄠邑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10月12日,生态环境鄠邑分局局长郭庭平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报送区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再次对我区《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10月24日,以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秦岭北麓鄠邑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方案》(鄠政办发〔2019〕98号)。

三、重点内容

方案主要由成立组织机构、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三部分组成。方案中明确了领导小组人员、责任单位、主要任务。

四、重要意义

此方案为加强秦岭北麓鄠邑段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确保我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

解读原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岭北麓鄠邑段饮用水水源保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