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政局关于《鄠邑区关于落实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0年)的实施意见》的修编制订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27号)文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的战略部署,有效破解“养老难”问题,补齐养老发展短板,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发展特色,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重点阐述了总体思路和目标,到2021年全区养老服务服务设施要达到镇街100%、城市社区100%和行政村80%的覆盖,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

第二部分养老设施现状。截止2018年底,全区共有养老机构6家(公办1家,民办5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6个,农村幸福院112个,日间照料中心8个。目前存在缺乏统筹整合、运营管理人员不足及分布不合理等问题。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1.完成区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2.完成10个镇街级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完成余下、五竹两个镇街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蒋村、祖庵、石井、甘河四个镇街建设任务,2021年完成甘亭、渭丰、玉蝉、涝店四个镇街建设任务。3.完成2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完成祖庵社区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涝店社区建设任务;4.完成农村幸福院建设。2019完成28个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8个、2021年完成7个;5.完成9个以上日间照料中心建设。2019年完成3个以上、2020年完成3个以上、2021年完成3个以上。5.继续推行社区医疗卫生部门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体检,建立老年人社区健康电子档案和全科医生签约,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健康检查和保健咨询等服务外,鼓励三甲医院利用医联体做基础支撑,进行医疗资源下沉,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基础性人才和技术支撑,依托智慧医养平台和人工智能终端,完成居家老人的慢病筛查、综合评估、个案管理计划制定和实施、辅助医疗和分级转诊等服务,构筑以医疗体系为支撑,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服务平台,向家庭延伸的医养融合体系。

第四部分运行与管理。镇街级养老服务设施采用土地划拨、闲置企业场地、学校等进行新建(改扩建),方式运营采取公建民营以无偿或低偿鼓励社会力量运营,由区民政局协调区相关部门和镇街共同监督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通过公开招标或社区居民推荐等形式选定社会组织力量运营管理。

第五部分组织保证。1.区级成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主管民政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镇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2.区级福彩资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3.着力加强人才培养。支持鼓励驻鄠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等,结合自身条件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联系养老机构开展订单式培养和员工培训。

到2021年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镇街、10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数不低于40%,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达到80%。各镇街建设1所机构养老设施。

到2030年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融合、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政府托底,机构、社区、家庭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多种主体、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全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100%的农村社区。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数50%以上,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