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因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发生调整等,涉及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2025年11月26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5〕125号),修订并公布了《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计704项(其中承接中央层面设定事项598项,垂管部门实施事项81项,我省地方层面设定事项25项)。
2026年1月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5〕1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委托清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6〕2号)正式印发。公布西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361项,其中承接中央、省级层面设定事项340项,垂直管理机构实施事项15项,地方层面设定事项6项。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陕西省以及西安市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梳理编制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结合我区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梳理明确鄠邑区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51项,其中承接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设定事项193项;垂直管理机构实施事项58项。
二、起草依据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10月1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5〕12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梳理形成《西安市鄠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三、目的意义
公布《西安市鄠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版)》是鄠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清单管理固化行政权力边界,全面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的法治要求,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四、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正文主要是八点修订情况。附件为《西安市鄠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共251项,其中承接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设定事项193项,垂直管理机构承接实施事项5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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