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
林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为了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对森林资源乱砍滥伐,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近年来,我国空气质量下降,对人们生活和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善林业生态环境刻不容缓。
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路护岸林等,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国防林等。生态公益林也是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保存物种资源、科学实验、森林旅游、国土保安等需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林地。
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是一项全民受益,服务于社会的公益事业,同时是党和政府的利农惠民政策,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从2009年开始实施至今。
(二)依据
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林业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办法>的通知》(陕林改发〔2023〕158号)、西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三批)计划的通知》(市林发〔2025〕10号)、西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和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市林发〔2024〕84号)、西安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的通知》(市林发〔2024〕91号)要求,根据我区森林资源分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及改革方案、公益林优化成果数据,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意义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立的制度,旨在通过经济手段保障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权益。
一是通过经济激励措施,调动林农等保护主体的积极性,减少森林资源破坏,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二是平衡生态保护者(如林农)与生态受益者(如企业、公众)之间的经济利益,确保生态服务功能的长期可持续性。三是保障生态资源长期稳定,同时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为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内容解读
(一)基本情况
全区林地总面积104.85万亩,其中:国有林地37.29万亩,主要涉及涝峪国有生态林场、太平国有生态林场等2个单位。集体林地67.56万亩,主要涉及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
(二)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度,上级下达我区集体所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总面积56.62万亩,补偿总资金905.92万元。
1.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总面积16.86万亩,补偿标准每亩16元,补偿总资金269.76万元。
2.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总面积7.6万亩,补偿标准每亩5元,补偿总资金38万元。
3.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总面积39.76万亩,补偿总资金588.2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88万元。其中:承担省级集体公益林补偿面积7.6万亩,补偿标准每亩10.75元,补偿总资金81.7万元;承担省级集体公益林补偿面积17.4万亩,补偿标准每亩15.75元,补偿总资金274.05万元;市级集体公益林补偿面积14.76万亩,补偿标准每亩15.75元,补偿总资金232.47万元。
4.区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补偿总面积39.76万亩,补偿总资金9.9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16万元(包含市级补偿资金0.22万元)。其中:承担省级集体公益林补偿面积25万亩,补偿标准每亩0.25元,补偿总资金6.25万元;承担市级集体公益林补偿面积14.76万亩,补偿标准每亩0.25元,补偿总资金3.69万元。
(三)补偿资金分配
1.中央。集体所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照资金用途分为补偿性支出、直接管护费和监管费,其中:补偿性支出占83.5%,每亩13.36元;直接管护费用占8.25%,每亩1.32元;监管费占8.25%,每亩1.32元。补偿性支出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按照各村林改中确定股份分配到户;直接管护费用于村组管护公益林护林员工资;监管费用于村组组织公益林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支出。
2.省级。集体所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照资金用途分为补偿性支出、直接管护费、监管费。其中:补偿性支出占87.36%,每亩13.98元;直接管护费用占6.32%,每亩1.01元;监管费占6.32%,每亩1.01元。补偿性支出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按照各村林改中确定股份分配到户;直接管护费用于村组管护公益林护林员工资;监管费用于村组组织公益林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支出。
3.市级。集体所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照资金用途分为补偿性支出、直接管护费。其中:补偿性支出占87%,每亩13.92元;直接管护费占13%,每亩2.08元。补偿性支出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按照各村林改中确定股份分配到户;直接管护费用于村组管护公益林护林员工资及公益林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支出。
4.区级。集体所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为补偿性支出。补偿性支出占100%,每亩0.25元。补偿性支出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按照各村林改中确定股份分配到户。
已托管草堂、庞光街道办事处补偿总资金90767元,由高新区秦岭保护局负责兑付。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