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杨双奎解读《西安市鄠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区应急局组织修订了《西安市鄠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简称本办法),现将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规范应急预案管理,按照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实际需要对我区2021年5月13日区政府印发的《西安市鄠邑区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鄠政办发〔2021〕26号)进行修订完善。

二、编制过程

2025年元月,区应急局组织人员启动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在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经预案管理办法编制工作组讨论,于2025年2月中旬完成了预案管理办法初稿,2月17日至25日向27个相关部门、11个街办(景区局)开展预案管理办法意见征询工作,截至25日,收到全部38个单位反馈意见,均无意见和建议;随后函呈区司法局征求法制审核意见,28日根据司法审核意见和建议修改后形成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1.本预案管理办法共8章43条

第一章总则:本章共6条,叙述本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分类与内容:本章共8条,规范各类预案编制内容的侧重点。

第三章规划与编制:本章共7条,规范各类预案编制责任单位及编制程序。

第四章审批、发布、备案:本章共6条,规范各类预案审批、发布、备案内容及责任部门和印发时限。

第五章培训、宣传、演练:本章共6条,规范各类预案培训、宣传责任单位和形式,预案演练方式方法和演练评估内容。

第六章评估与修订:本章共4条,规范预案评估形式和年限,预案的修订情形和程序。

第七章保障措施:本章共3条,规范预案形成过程中的经费来源和未按规定履行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本章共3条,叙述本办法的解释者和规定。

2.重点修订6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修改名称:将“西安市鄠邑区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修改为“西安市鄠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是扩大管理范围:街道办为本级预案的管理单位。

三是明确编制责任人:单位和基层组织本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责任人。

四是预案内容:增加了预案编制采集内容。

五是预案演练及评估:调整了部分预案的演练时限,明确大型活动预案实施主体及内容,增加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