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4〕19号),区民政局起草了《鄠邑区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目的意义

(一)推动城市和社区更好承载人民美好生活的必要举措

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有利于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嵌入到成千上万社区,通过“家门口”的一站式服务,解决居民离家、接送、跑腿难题,方便就近、价格实惠,能够有效打通居民可感可及“最后一公里”。

(二)是推动公共服务惠及群众的有效举措

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半径小、距离近、复合多能、一点多用,能够实现各类服务功能集成、业态融合,更受广大居民欢迎。

(三)是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

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让养老托育、家政便民等各类生活服务进社区,可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惠民生、促就业一举多得。

三、主要内容

《鄠邑区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办法》采用章条式结构,共六章四十五条。第一章为总则,

共5条,主要明确《办法》适用范围和各级职责。第二章为建设模式,共14条,主要明确规划布局、场地拓展、建设标准等内容。第三章为运营模式,共9条,主要明确了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样化运营模式。第四章为服务功能场景设置,共10条,主要明确了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等9项服务功能场景设置标准。第五章为保障支持与监督管理,共6条,主要明确了政策支持、评估反馈、督导检查等相关内容。第六章为附则,共1条,主要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

原文: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