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鄠邑区税费共治保障办法》的政策解读

《西安市鄠邑区税费共治保障办法》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办同意后,于2023年12月8日以鄠规字﹝2023﹞008政府007号文件印发,于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执法联动部门协同。同时,为加强我区税费征收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加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以下简称税费)的征收管理,结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陕西省税费保障办法》(陕政发〔2022〕3号),我们组织人员研究起草了《西安市鄠邑区税费共治保障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制定依据

1.法律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西安市鄠邑区税费共治保障办法》文件精神主要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具体条款主要参考近年来各部委与税务总局关于税费保障工作的联合发文、法检系统关于加强税收司法保障的要求以及我区税收保障工作历史沿袭和工作实际。

(二)起草情况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从2023年11月份着手起草《西安市鄠邑区税费共治保障办法》,结合此前在协税护税机制方面的有益探索,财政、税务部门进行了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有关意见。总体上遵循三项原则:一是坚决贯彻国家税收管理法律法规,使《西安市鄠邑区税费共治保障办法》与上位法相统一,具有合法性;二是上位法有明确规定的,尽量不照搬照抄,重点在于弥补上位法不明确或缺漏的内容;三是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西安市鄠邑区税费共治保障办法》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最终成稿。

(二)征求意见情况共向25个部门和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收回修改意见6份,其余部门和单位无意见。对于合理建议予以采纳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定稿。

三、主要内容

《西安市鄠邑区税费共治保障办法》共分6章,23条,分为总则、税费协助、税费信息共享、税费服务、监督管理、附则六个部分。旨在规范行政管理关系,以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为核心,通过明确有关单位在税费保障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建立健全全区涉税涉费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依托政务信息共享平台、陕西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社保费信息共享平台等,推进涉税涉费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二是建立多部门参与的税费协作机制,将各类税费保障事项从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中提取归纳为源头控管、数据共享、执法协作、信用评价、司法保障、联合惩戒等六大类,使得税费协作有规可依、职责清晰。

原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税费共治保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