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鄠邑区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办函〔2023〕79号),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要求,区秦岭保护局(林业局)牵头组织编制《预案》。本《预案》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到秦岭生态保护实践中的具体行动。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稿)》和《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在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目的意义

进一步明确我区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应急联动,将人员、物资、信息等重要应急资源要素进行有机整合,全面提升我区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秦岭生态安全。

四、主要内容

《预案》整体框架包括为十个部分,分别是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附则。

1.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级。

2.组织体系:明确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3.监测与预警:明确了监测、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

4.信息报告:明确了信息报告主体、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信息报告分类、事件通报。

5.应急响应:明确了分级响应机制、处置措施、应急结束、毗邻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特殊时期应急戒备等内容。

6.后期处置:应急响应结束后,对调查总结、调查处置、恢复重建、责任奖惩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7.应急保障:从值守保障、应急队伍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等7个方面对秦岭生态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做了相关要求,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8.奖励与责任追究:明确了突发事件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或者责任追究。

9.预案管理:对宣传培训、演练、修订、备案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10.附则:主要对预案中的专业术语、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进行了明确。

原文: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