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1月23日印发的《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稿)》(鄠政办发〔2020〕73号)同时废止。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