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解决餐饮消费新需求及餐饮油烟引发的居民矛盾,鄠邑区秉持“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的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对餐饮服务项目选址中的典型性、集中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创新推出餐饮服务项目选址建议清单,疏解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守护鄠邑“烟火气”。具体内容如下:
(一)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二)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专用烟道排放口朝向应当避开环境敏感目标,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同时符合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要求,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三)前款规定的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包括以下项目:
(1)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服务项目。
(2)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凉皮、泡馍、米线、馄饨、火锅、麻辣烫、串串、户县软面、大肉辣子疙瘩等餐饮服务项目。
(四)“前后、左右、H型”等相邻结构商住无专用烟道一体楼或设立烟道难度较大的餐饮服务项目,严格按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进行许可。
目前,鄠邑区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宣传餐饮服务项目选址建议清单,并由专人受理群众咨询,围绕餐饮服务项目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和人员要求等多维度,引导企业群众达标筹建,从源头上减少投资损失,最大限度降低餐饮油烟扰民。此外,建立审管联动机制,对餐饮新业态开展联合踏勘,并对监管部门发现餐饮服务项目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行为并达到注销证照情形的,依法办理注销手续,有效保障餐饮服务经营者及辖区居民的权益。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