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法院“三端发力”健全信用修复工作体系

今年以来,西安市鄠邑区法院认真落实省委“三个年”活动部署和全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把加强企业信用修复体系建设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抓“前端”、优“中端”、强“后端”,率先建立信用修复工作体系,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一是抓好前端预防引导,加强信用修复提醒。从近三年审理的 1.5 万余件涉企案件中,甄别筛选出 509 个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通过现场走访、电话沟通、微信提醒等方式,主动告知企业信用修复的作用及申请流程,提醒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在作出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同时,一并告知企业违法失信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引导企业积极主动进行信用修复,防止信用缺陷影响企业发展。一季度以来,走访失信企业 32 家,主动向失信企业发送信用修复提醒信息 14 条。

二是做优中端司法服务,创新信用修复制度。制定《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实施办法》,明确申请信用修复的对象、条件、暂停信用惩戒的条件、宽限期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对能积极履行生效法定义务的企业,及时发出《信用修复证明》; 对非主观原因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义务且能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的企业,屏蔽失信信息、解除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因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暂时无法履行义务的企业,暂停适用信用惩戒措施。一季度以来,向辖区企业发出信用修复证明 26 份,促进失信企业重塑信用。

三是强化后端协同跟进,健全信用修复体系。会同区发改委、信用办、营商办、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和金融机构等建立信用修复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成员单位之间互认互信,确保法院《信用修复证明》的效力。建立信用信息通报机制,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守信企业和已恢复信用企业信息,引导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信贷管理中准确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修复回访机制,定期对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服务企业正常参与市场准入、政府采购、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经营活动。一季度以来,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守法诚信企业信息97 条,回访信用修复企业 21 家。

(信息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