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合同登记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户甘0014384 | 任秋霞 | 蒋立满 (被继承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户县甘亭镇北极路东(秦宝花园)第7幢3单元30202室 | 130.92m2 |
西安市鄠邑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