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号/合同登记号 | 申请人 (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户甘0018827号 | 刘亚文 邢新源 | 邢成武(被继承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户县人民路西侧、小丰村南御苑新城第15幢4单元102室 | 114.71m2 |
西安市鄠邑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