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105批次,其中合格100批次,不合格5批次。本期公示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共计5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合格9批次;调味品9批次,合格9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合格5批次;糕点7批次,合格7批次;肉制品5批次,合格5批次;乳制品6批次,合格6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安全指标塑化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户县刘记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验结果为24.1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纯优香油坊生产的芝麻香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检验结果为3.39mg/kg,标准规定为≤1.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西安市鄠邑区晟宣水磨油坊店生产的散装菜籽油,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验结果为1.26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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