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4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8批次,合格18批次,不合格0批次;糕点6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4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饼干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合格2批次,不合格0批次;酒类2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1批次;乳制品1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0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民惠都超市销售的杜康红高粱,酒精度检验结果为40.2%vol,标准规定为44%vol≤酒精度≤46%vol。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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