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44批次,其中合格42批次,不合格2批次。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共计44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44批次,合格42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量、禁用兽药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余下百果园水果店销售的耙耙柑,丙溴磷检验结果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王宝鸡鱼店销售的鮰鱼,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为1.8µ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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