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示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共计7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7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6批次、调味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均合格;食用农产品62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兽药残留和微生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西安市鄠邑区新杰水产店外购的鲈鱼,恩诺沙星检验结果为536µg/kg,标准规定为≤100µ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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