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共计65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64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65批次,合格6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西安市鄠邑区和平鲜菜店外购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验结果为1.78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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