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示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共计27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5批次,合格2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微生物及化学洗涤剂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美濂美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麦芹,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4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盛然湘菜店(个体工商户)消毒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35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西安市鄠邑区业然咖喱蛋包饭店消毒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68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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