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示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共计3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8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25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孙惠诚商贸有限公司外购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结果为1.23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薛正春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检验结果为0.38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鄠邑区牙道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检验结果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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