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27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27号)

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共计30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30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乔师鲜菜店销售的小葱,噻虫嗪检验结果为0.37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老乔鲜菜店销售的小青菜,啶虫脒检验结果为3.8mg/kg,标准规定为≤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鄠邑区朱家超市销售的桑葚,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结果为0.068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