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23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

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等1大类食品共计4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40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42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慧春百惠购物超市外购的芒果,吡唑醚菌酯检验结果为0.17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玉梅调味店外购的生姜,吡虫啉检验结果为0.98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