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51批次,其中合格48批次,不合格3批次。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共计51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48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食糖2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冷冻饮品5批次、糕点3批次、豆制品4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酒类4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抽检1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回坊楼清真泡馍店消毒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19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盛都惠生活超市外购的生姜,毒死蜱检验结果为0.6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外购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检验结果为0.462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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