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34批次,其中合格31批次,不合格3批次。本期公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蔬菜制品、乳制品、糕点、肉制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等9大类食品共计34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3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酒类3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乳制品2批次,糕点2批次,肉制品3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9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化学洗涤剂残留和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光辉面馆消毒的碗,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朱家超市购进的青团,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为0.48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鄠邑区乐之家砂锅店(个体工商户)消毒的碗,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结果为0.01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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