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28批次,其中合格25批次,不合格3批次。本期公示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共计28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25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9批次,饮料9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以上均合格;食用农产品6批次,2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和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丽霞蔬菜店购进的线椒,啶虫脒检验结果为0.2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朱东超市购进的香蕉,噻虫嗪检验结果为0.030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鄠邑区文峰饭馆消毒的杯子,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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